《甘肃省执行交通部2007年 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补充规定》自2009年5月1日执行
发布时间:2009年5月26日 16时16分
为了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公路行业,适应我省公路建设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省定额管理站以交通部 2007年10月19日公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为依据, 结合甘肃省实际,抽取我省已建、在建的七个工程项目概预算测算为依托制定了《甘肃省执行交通部2007年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该《补充规定》经有关专家反复讨论,认为测算抽取项目样本具有代表性,制定过程调查全面,程序规范,测算数据科学合理,内容比较完善,符合交通部编制办法要求和我省实际,便于操作执行。 该《补充规定》已经甘肃省交通厅厅务会研究讨论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函告省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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