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交通部和甘肃省有关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
2、具体负责全省公路工程定额与造价管理工作,承担交通部和省交通厅组织的本省公路工程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施工定额、投资估算指标及相应补充定额和编制办法等计价依据与计价办法的测定、编制、修订工作。
3、受省交通厅委托,承担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含技术设计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等有关工程造价文件的审核。
4、参加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检查和交、竣工验收以及后评价等工作,并对工程估算、概算、预算和决算等造价执行情况作出评价。
5、建立全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及时发布公路工程造价信息。
6、承担公路工程定额与造价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为省交通厅等有关部门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供决策建议。
7、负责公路工程造价的人员培训、资格管理和有关业务咨询工作。
8、完成省交通厅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