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一、考试时间、科目
1、甲级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乙级报考条件: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3年以上(含3年)。 3、参加2010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4、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方法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之间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 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于2011年12月10日之前持以下材料到甘肃省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进行现场确认。 (1)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一张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尺寸为2.5厘米×3.5厘米); (3)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者,还需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2010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需提交2010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成绩单(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科目对应“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科目;原“公路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科目对应“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 3、如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与2010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应主动告知省定额站,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的确认。 4、打印准考证:2012年2月15日至3月23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打印准考证,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务工作 1、本次考试在兰州市设考点。考试监督管理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交通运输部派员抽查。考务工作由省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承办。 2、本次过渡考试依据新修订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交职发〔2011〕255号,祥见甘肃公路造价管理信息网)。根据该大纲编写的考试指导用书预计10月出版,统一征订,请于10月底将考试指导用书征订单传真至省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 3、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将考试费、考试指导用书费用一并交清。 现场确认地点:甘肃省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406室 联系人:姚等恒、马 宇 联系电话:(0931)2177157 传真:(0931)217572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35号4楼 附件:请点击下载《2012年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考试指导用书征订单》
甘肃省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