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四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甘交定额党[2010]12号

2010-08-04 10:05 | 来源: 未知 | 点击: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四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甘交党[2010]29号)要求,结合我站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为主线,以“集中核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及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认真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活动(以下简称“四项活动”)为重点,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全体党员在“五个带头”、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主要内容
    “四项活动”从2010年8月份开始,主要内容是集中核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及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认真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
    (一)集中核查
    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继续和深化,集中核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是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关键所在。站支部、各科室、党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集中力量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一是支部成员、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上级有关领导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学习大讨论,建立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的后续工作。三是各科室要对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具体措施、整改时限,一项一项地加以解决。要确保整改效果,对已经整改落实的问题,要抓好巩固提高;对虽已整改但效果不理想、意见较多的问题,要限期改正提高;对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真正把整改落实后续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解决问题力度不减弱,落实整改措施不松懈。
    (二)公开承诺
    站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实行公开承诺,是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党组织和党员内在动力的重要方式。
    站支部要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指示、决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性意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整体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和管理到位,考核奖惩机制科学规范,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在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目标管理考核中成绩显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达标,机关文化氛围浓厚。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全体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履行职责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不甘落后,努力争先,在本职岗位做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热情服务、文明服务,主动帮助服务对象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服务对象的信赖人、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机关和中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价值观和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站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分别对照“五个好”和“五带头”要求,认真制定党员承诺目标和岗位承诺目标,并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从今年8月到明年“七一”前,站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对照活动方案和承诺事项,积极争创,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履行职责,办好承诺的事项。
    (三)领导点评
    实行领导点评,是大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方式之一。对党支部成员的点评要围绕推进重点工作、班子建设、民主管理、党风廉政以及党员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等方面进行点评。对党员职工的点评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内容,重点对工作思路、工作能力、效率业绩、纪律作风、学习态度等方面作出点评。特别是对创先争优活动中党支部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点评。站党支部书记点评班子成员和党员。站党支部可结合日常工作安排、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等进行点评。领导点评活动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也可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支部将建立点评台帐,记录点评内容,及时进行意见反馈和督查落实,并通过有效方式,向党员干部公开。
    (四)群众评议
    组织群众评议,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践行能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有力举措。组织评议将重点按照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标准是否达到,公开承诺是否兑现,重点工作是否完成等方面进行。将采取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大会、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等方式,组织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活动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评议结果,要向党员干部通报征求群众对评议结果的满意度,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站党支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集中核查、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等“四项活动”,做到有机衔接,步步推进。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活动要求上来,积极自觉参加创先争优活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
    站党支部书记是“四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推进活动健康发展。要围绕增强党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提高服务质量等目标,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支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三)加强督促检查
    站党支部将对“四项活动”进展情况列入年度党员考核目标,定期检查、考评,总结发现先进典型,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扎实开展。
    (四)及时报送材料
    综合办公室对于“四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要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报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核查和公开承诺”活动小结于2010年9月10日前上报;“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活动小结于2010年10月10日前上报。

                                                                     二○一○年八月三日